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休时如何办理资产的移交?
教职工离校或退休时办理资产移交的程序如下:
1.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休前先清理好本人名下的资产,包括所有签过字领用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并填写“资产移交表”。亦可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核实资产清单,电话:83953453。
2.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审核资产移接表,并检查资产的完好状况。
3.有明确接收人员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监交;暂时不能明确接收人员的,由资产管理员直接接收,部门负责人监交。
4.资产管理员应将退休教职工的资产移交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办理,电话:8395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