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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南昌航空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教字〔1998〕35号

2007年12月修订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在做实验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学生首次做实验,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宣传《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实验室守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三、用电导线不能裸露,实验时严禁裸线带电工作(如带电接、拆线)。

四、高压容器存放合理,易燃、易爆与助燃气瓶要分开放置,离明火10米以上;病毒与剧毒危险品要有专人妥善保管,有领用消耗登记,对电源、气源、水源要有专人负责,实验室要备好灭火器等防火工具,下班前要切断电、气源开关,并关好水龙头。

五、实验室不准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因实验需用电炉,应做到人不离炉,用毕及时切断电源。

六、各类仪器设备必须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程序,并教育学生严格执行,不听指挥者停止其实验。

七、非实验室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职工子女严禁到实验室看书或玩耍,实验室未经学校许可不能让人住宿。

八、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停放自行车或租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作仓库使用。

九、实验室的钥匙只能由实验室责任人和实验室主任配有,其他人员未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得随意配制钥匙。

十、实验室开展科技咨询及对外协作加工,不允许聘请外单位人员单独在实验室操作,更不允许将设备租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违者将追究所在单位与实验室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酿成火灾、被盗、中毒、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要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对隐瞒事故真相者,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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