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鉴于目前的安全形势,根据上级及学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精神,按照学校“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将进一步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教育部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安全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实行台帐销号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1、持续做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2、涉及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化品的实验室,要重点检查危化品的存储环境、存储条件及使用的规范性、安全防范措施、日常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是否存在私自购买危化品等情况。危化品要从危化品仓库统一购买领取,对于部分未纳入仓库统一采购范畴的,需经过学院和学校批准后,可在有相应资质的供货商处购买。
3、涉及用电特别是强电、大型用电设备等部位的实验室,各单位要重点排查用电线路是否存在裸露、老化等情况、插座及用电布线是否合理、仪器设备是否有老化或漏电风险等。
4、涉及高温的实验室,各单位要重点排查设备附近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等物品。涉及高压的实验室,压力容器、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现象。
5、各单位要重点排查实验室是否存有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物品特别是各类电器,是否存在未经报批留宿实验室开展通宵实验、仪器设备长时间运转或过夜运转但无人值守等情况。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规范及排查整治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实验室的师生,群策群力,做好本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汇总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见附件),于3月22日(本周五)下午5点前交到国资处A21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国资处刘健儒办公邮箱。
同时,学校也将对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对出现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排查整治不力、屡禁屡犯的实验室,学校将采取全校通报、停业整顿、直至收回实验室等措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
序号 | 房号 | 实验室名称 | 负责人 | 现场照片 | 整改后照片(不能立整立改的,请列出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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